沃爾分析法是亞歷山大·沃爾率 先提出的,他在20世紀初出版的《信息晴雨表研究》和《財務報表比率分析》中提到了信用能力指數的概念,把若干個財務比率用線性關系結合起來,以此評價企業(yè)的信用水平,是CGFT財務分析課程中的知識點。
沃爾分析法基本原理和步驟是:
1. 選定7個財務指標,這些財務指標能綜合評價企業(yè)的信用水平
2. 按照各財務指標的重要程度,分別給定其在總評價中的比重,總和為100分
3. 確定各財務指標的標準值,通常是現(xiàn)實條件下行業(yè)的較優(yōu)值
4. 計算出被評價企業(yè)的7個財務指標是實際值
5. 計算財務指標實際值與標準值的關系比率,即關系比率為實際值/標準值
6. 求出財務指標的綜合指數及合計數
沃爾提出的7個財務指標及比重表
從理論上講,沃爾分析法沒有論證為何選擇7個財務指標,為何選擇這7個財務指標及未能證明這7個財務指標所占比重的合理性,從技術上講,該方法在運用中,如果某一財務指標異常會對綜合指數產生不和邏輯的影響,也就是說財務比率提高1倍,綜合評分增加100%,而減少一半,其綜合評分只減少50%。
沃爾分析法可取之處在于沃爾所提出的這種分析思路和方法,人們可以運用這種思路和方法,建立綜合財務指標分析體系,選擇財務指標的組成,確定各財務指標所占比重及財務指標的標準值,老進行綜合財務評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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